如果深入到社会架构中的考虑,固定的性伴侣的道德体系之所以存在,不管是早期的一妻多夫,一夫多妻,还是所谓文明社会的一夫一妻制度,都是因为人类需要繁衍后代,而幼小的后代需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得到妥善的保护和照顾。这样的稳定架构对于一个族群的繁衍和壮大,并在竞争中获得优势来说都是具有贡献的。而这种道德体系一旦建立,其终极目的往往会被模糊并忽视,但不影响其受到后来者的遵从。
因此,真正值得关注的,并不是基于道德体系本身是正确还是错误,是圣洁还是污秽的争论。考虑到同性恋者中的部分已经摆脱了生殖繁衍的生理目的而存在,固定伴侣这种道德体系在他们那里的实用目的已经消失,失去建立固定伴侣关系的原始动力,也并非不可理解的事。
当然,剩下来唯一值得考虑的因素就是感情:两个单独的生命个体之间对于互相慰藉、保护和依存的渴望,才可能成为他们之间建立固定伴侣关系的真正动机。这难道不是包括异性恋者在内的所有人都推崇的纯粹的爱情吗?
实际上,判断同性恋者是否在生理上属于更高层次的人类,除了自我安慰之外没有任何的意义。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如果这个世界还推崇“为爱结合”的信条,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在法律上决绝给予任何人权利去实践这一信条,不管他/她的性取向如何。
而且需要强调的是,固定伴侣的道德体系并非唯一选项,也非圣洁与否的标志。不能抱有那样的幻想,就是同性恋者获得法律上的婚姻权利之后,整个同性恋世界就会因此变得跟异性恋世界一样充满对固定伴侣制的膜拜。但是至少要给与所有的人,尤其是同性恋者同样拥有这个选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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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